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房管中心委托,对宁海县房管中心2025年度小额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域内,招标人指定区域。
2.2建设规模:宁海县房管中心2025年度内预算价在60万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房建(包括装修)、市政项目。
2.3投标下浮率:市政项目为预算总价下浮12%,建筑项目(含装修)为预算总价下浮9%。
2.4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招标工期: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2.6入围家数:1家。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①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
3.2 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3.2.1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市政公用工程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专业资质的可委派一个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①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③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投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账号:************2666
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中标服务费后,凭合同复印件和收据退取(不计利息)。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公示期结束后),凭收据原额退取(不计利息)。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00时止。
6、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商务楼A幢817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房管中心
办公地址:******街道桃源大厦A座
联系人:葛金科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