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试验仪器材料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21J1GS-WZ-CEX-2025-01
******有限公司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2月22日上午11:00将报价文件(报价表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同一时间递交至采购人(采购组织单位)。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SY-01 | 试验仪器材料 | 详见报价一览表 | 详见报价一览表 | 详见报价一览表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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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含税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联系采购人)。
4、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本项目供应时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集团、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四、结算和付款
1、本次询价材料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货款结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月底进行对账结算。
2、货款支付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
(2)支付时间:双方对账结算完毕后,乙方按照对账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移交甲方后六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结算货款的30%,九个月内支付到已结算货款的60%的,十二个月内支付到已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甲方在暂扣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质保金期限六个月(所有资金支付均不计利息),但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半年,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70号
联系人:何思雅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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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