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YNCZ-W-202509-023.采购需求: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婴幼儿高压氧舱、智能眼底照相机。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参数及技术规格》包件号 | 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控制单价(元) | 最高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一包 | 婴幼儿高压氧舱 | 2 | 台 | 140000.00 | 280000.00 | |
二包 | 智能眼底照相机 | 1 | 台 | 80000.00 | 80000.00 | |
4.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5.预算金额:¥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响应,不得有缺漏。属于标准配置的软硬件必须配置齐全,不得分解报价。供应商谈判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的预算金额,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单价,否则按无效处理。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9.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展开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5-09-22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栋1号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文件下载1预览1
报名结束时间:2025-09-22 12:00:00
发布时间:2025-09-17 19:20:32
采购编号:YNYXA******01Z******015
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价格优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注: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资质要求:(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2)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医疗器械生产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