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HZZB-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西医协同重点专科中医文化及元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9,更正为:2025-09-30。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3条更正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磋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3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仵严佳、张进花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