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全国总代,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招采管理系统医用耗材招标管理功能,配合完成医用耗材产品标准化替代工作,确保医用耗材招标管理和交易模块数据的稳定,结合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实际,现将办理2025年6月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日常业务工作事宜要求如下:
一、涉及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转换比、最小销售单位和包装单位)变更的,2025年6月暂停相关业务内容的办理。待完成医用耗材产品数据标准化替代后,可按规定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二、涉及医用耗材挂网产品补充或调低省级挂网(中标)价格的,可以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标管理”模块的“日常变更”-“产品调价申请”功能,添加或调低相关省份的省级挂网(中标)价格。
对《关于对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已挂网且有交易记录的医用耗材产品进行标准化替代的通知》中涉及的医用耗材产品,暂时不能申请价格调整。待完成该部分产品的数据标准化替代后,可按规定办理价格调整业务。
三、医用耗材挂网产品维护的价格符合三个省级挂网(中标)价且包含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的,则按规定经公示后由备选库目录调整到直接挂网采购目录。
四、按照《关于切换使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医用耗材招标管理功能的通知》要求,已切换使用“耗材招标管理”模块的4类业务(新增申报医用耗材挂网产品、新增申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资质、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变更、医用耗材注册证转厂变更),可按规定正常办理。
五、自2025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企业提交的“国家、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增加规格型号”申请。相关国家、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增补和更新,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转发给我中心的中选产品清单数据为准。
六、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相关日常业务办理,仍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执行。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30日
来源:
初审:李振宇
复审:孙光政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