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5]3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各镇;
2.2 工程规模:一标段,建设内容:平利县城关镇、长安镇、老县镇、洛河镇、正阳镇、广佛镇农村现状污水站整修,工程费约583.5万元;二标段,建设内容:平利县三阳镇、大贵镇、兴隆镇、西河镇农村现状污水站整修,工程费约244.2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最高限价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46t4zbkzijz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 E******46t4zbkzijz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2: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8-19 09:00起至2025-08-25 17: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标段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9.监督部门 ******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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